海峡导报综合报道 台民意机构国民党团、民众党团提出台湾地区领导人赖清德弹劾案,已于23日台民意机构“程序委员会”列为26日会议报告事项第二案和第三案。民众党团26日将对此提出复议,在复议通过后,再重新决定包括全台举办弹劾说明会的时程、被弹劾人说明时间、弹劾投票时间等。根据民众党团提案,弹劾案投票时间定在2026年5月19日,即赖清德就职满二周年前夕。

23日台民意机构“程序委员会”在蓝白营人数优势下,将国民党、民众党等两党团所提赖清德弹劾案,列为26日会议报告事项第二案和第三案。两党团提案的最大差别在于,国民党团未确定整个弹劾案的期程,必须留到“委员会”再讨论;民众党团则是明确订出期程规划,避免朝野在台民意机构“委员会”中光是期程就谈不拢。
据了解,双方将会在26日会议处理前先协调出由哪个版本做共同提案版,另一个版本就撤案,在透过会议决议交付“委员会”审查。而若是两党团协调采用民众党团的版本,将会确定台民意机构在明年5月19日进行对赖清德弹劾案记名投票。
依照民众党团目前的规划,将先1月14日、15日举二场公听会,1月21日、22日召开台民意机构“委员会”,并邀请赖清德列席进行第一次说明并备询问。若赖清德缺席,各党推派代表改为各自由发言10分钟。自3月7日至5月10日间,台民意机构也会于全台22个县市陆续举办弹劾说明会,5月13日、14日再邀请赖清德列席进行第二次说明并备询问,等所有程序完毕后,5月19日赖清德就任满二周年前,进行弹劾案记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