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的舞台上,曾有一位 73 岁的老检察长,曾身居高位,却因巨贪行径而陷入法律的制裁。他本应守护公正与廉洁,却利用职务之便,将黑手伸向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其行为令人发指。最终,他被判处死缓,这一判决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与公正。无论职位高低,无论年龄大小,只要触犯法律,都将受到应有的惩处。这也提醒着每一位公职人员,要时刻牢记初心,坚守廉洁底线,莫让贪欲蒙蔽了双眼,否则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和人生的耻辱。
落马3年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项明一审被判死缓!
2025年8月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项明贪污、受贿案,对被告人项明以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追缴其贪污、受贿违法所得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记者李微敖在微博感叹:“仅仅一个贪污罪,就被判了死缓。他得贪污了多少钱啊……”
据此前公开报道,1952年3月出生的项明早年在内蒙古插队,回北京以后曾在一所小学任教。
1979年,海淀检察院恢复重建,项明得以进入检察机关,并长期从事起诉、反贪等业务。
1994年,项明任海淀区检察院检察长。1998年至2006年,任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
2006年3月,项明出任北京一分检党组书记、检察长,成为北京一分检历史上第三任检察长,直至2012年5月。
2012年5月,项明“到龄退休”。10年后,项明被查。
被查时,项明已满70岁,退休10年。
项明在北京检察机关深耕多年,曾推出不少创新性改革。
他曾为检察院会议室订制了一幅“夸父逐日”浮雕的背景墙,并表示要以“夸父逐日”的精神追求法治理想的实现。
1994年,项明任海淀区检察院检察长。上任之初,他就着手引进法学学者挂职,这是全国司法系统最早开展学者挂职的尝试。
彼时,项明和时任京城某知名高校法学院院长达成共识,海淀检察院与该校法学院签署协议,该法学院每年向海淀检察院派出一名学者担任挂职副检察长。
对此,项明表示,检察系统办案人员素质长时间在低水平徘徊,而学者的好处是,长期处于法学前沿,能够接触最新的法学思想,理念比较先进。
项明还著书《逐日》,介绍主控检察官、学者挂职等检察改革经验。
此外,1998年3月,海淀区检察院开始在公诉部门进行主诉检察官制度改革,时任检察长项明和挂职副检察长全程参与论证、组织实施这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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