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公职人员怒吼群众被停职的事件引发关注。在公共服务场景中,公职人员应始终保持耐心与友善,以服务群众为宗旨。然而,该公职人员却未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对群众大声怒吼,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公职人员的职业操守。公共服务不应惯出“坏脾气”,公职人员代表着政府的形象,其言行举止直接影响着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停职处分彰显了对这种不良行为的严肃对待,也提醒所有公职人员,无论何时何地,都要牢记服务群众的初心,以良好的态度和专业的素养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据媒体报道,近日,桂林市民胡女士(化姓)称,她在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问题时,被工作人员怒斥。
据介绍,孩子出生后确诊为先天性唇腭裂,但产检时一切“绿灯”,本已承受巨大痛苦,在前往卫健委反映问题时,在烟雾缭绕的办公室被工作人员怒吼,吓得孩子当场大哭。
7月31日晚,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情况通报,称已责令当事人向来访群众当面道歉,并对其作出严肃批评和停职检查处理。
面对舆论的压力,当地卫健委这波处理看似及时,却难掩问题的核心:工作人员接待群众的傲慢态度,似乎将服务岗位视为自家的客厅,对待群众高高在上,缺乏应有的尊重和耐心。
公共服务人员是政府形象最直接的窗口,制度设计得再周全,也经不起一张臭脸、一声怒吼。今天被拍到的工作人员停职了,又还有多少“脸难看、话难听”没被拍到?一个单位的风气,不能靠舆情推着改,绝不能容忍如此“坏脾气”。
停职不是目的,更是意在提醒服务部门:群众是服务的核心,他们要的是办事的路径和起码的尊重,无论再小的声音,都值得温柔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