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聂锦丽 江琼
“以前村里总说‘嫁出去的女儿不算本村人’,现在有了身份,我心里踏实多了!”近日,61岁的朱丽(化名)在接到湖北省赤壁市检察院检察官回访电话时,高兴地说道。
11月19日,承办检察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这场持续数年的“外嫁女”权益纠纷,在“赤心检察”的介入下终于画上句号,这不仅是她个人的胜利,更是法治守护妇女平等权益的生动实践。
原来,朱丽是赤壁市某镇杨某岭社区26组的原住村民,户籍从未迁出,是该集体经济组织原始成员。1986年她与外村人结婚后离婚,携女回村生活,多年来一直履行村民义务。2019年,该村组土地被依法征用,村组就朱丽权益分配问题组织表决,一份本该属于她的3756元土地征用补偿款,却因“嫁出去的女儿不算本村人”的传统观念被无情剥夺,宅基地申请也屡屡遭拒。
此后几年,朱丽多次维权,合法权益迟迟得不到保障。今年4月,她向赤壁市检察院“赤心检察”团队求助,申请支持起诉。
承办检察官介绍,该院围绕户籍、生活保障、义务履行等核心要素展开调查。经查,朱丽户籍始终在村,离婚后长期依赖本村土地生活,且曾为集体公益出资,完全符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检察机关认定,村组以“村民表决”否定其权益于法无据。今年4月30日,该院依法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意见书,请求确认朱丽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支持其土地征用补偿款诉求。同年8月15日,法院一审判决确认了朱丽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虽然朱丽最终自愿放弃补偿款与宅基地诉求,但这场胜诉的意义早已超越个案本身。
案件虽结,治理未止。“赤心检察”团队敏锐察觉到“外嫁女”权益受损是共性难题。为此,他们联合赤壁市妇联、某镇政府、法院共同制定《某镇“外嫁女”权益保护机制》,将个案经验转化为长效制度:明确成员资格认定标准,清理村规民约中违法条款,建立多部门协同保护责任体系。
赤壁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案不仅为朱丽讨回了“名分”,更用法治力量破除了传统观念的束缚,为辖区所有“外嫁女”织密了权益保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