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导报综合报道 台中市议会2日针对市政府宣传经费作专案报告,民进党议员声称,台中市政府将庞大公用经费用于塑造市长卢秀燕个人形象,另在水蜜桃宣传广告中“市长的脸比水蜜桃还大”。国民党议员则认为市长好感度高,代言可省一笔费用,为何为反对而反对。卢秀燕则表示,只要是合法的她乐于配合行销。
民进党议员陈淑华称,光是一场巨蛋动土典礼宣传费就高达720万元(新台币,下同),但台中市政府一年编列反诈骗宣导预算仅9.5万元,凸显公务与个人包装之间的巨大落差。
绿营议员陈俞融指出,每年花费超过2500万元在各地“铺天盖地”放置市长肖像,但效益有限,市民未见受益。议员张家铵则称今年在台北市包下超过 200 辆出租车广告,宣传台中梨山水蜜桃,却大大印上市长的脸,宣传效益令人怀疑。
对此,国民党议员黄佳恬认为卢秀燕本身就是“流量密码”,曾在活动中无意展示使用的防晒喷雾、粉底液,就引发市场抢购潮,台中市政府不用额外花钱找代言人,市长本身就能带动人气与行销效果。
卢秀燕则回应,自己乐于为城市行销。她举例,地方特产、水果或灯会活动,市长出席即具辨识度,对提升城市能见度有帮助。卢表示,无论是官方或民间邀请,只要合“法”且有助城市推广,她都愿意代言,“谢谢大家看得起我”。至于外界质疑她收取代言费,卢秀燕强调“若有人公开指控,她将提告维护清白”。
卢秀燕表示,以水蜜桃为例,台中高雄苗栗都有产地,你看到哪一位市长行销,就知道是那个县市的水蜜桃,辨识度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