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导报综合报道 民进党民代邱议莹2024年在台民意机构朝野冲突中,突然用手中的纸扇,打了国民党民代罗智强一耳光,被罗智强提起民、刑事诉讼。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已经判决邱议莹要赔偿罗智强20万元(新台币,下同),台北地检署侦查后,认为邱议莹犯“公然侮辱罪”,考量邱议莹已经自白犯罪,4日“依法”提起公诉,并请法院简易判决处刑。
2024年5月28日,在讨论“职权行使法”等台民意机构改革“法案”时,邱议莹看到罗智强在议场以手机直播,质疑因国民党杯葛而延误议程。她上前用闽南语呛:“你是没被打过喔”,同时以手中的纸扇,扇打罗智强的左脸颊。
本案民事部分经台北地方法院简易庭判决,邱议莹要为造成罗智强精神损失赔偿20万元,双方都未上诉而确定,邱议莹也已如数赔偿完毕。刑案部分,检察官认为邱议莹身为民意代表,未能以身作则,在台民意机构上对其他民代施加暴力,不是良好议事典范,将邱议莹起诉,并请法院量处适当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