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郭奕
8月21日凌晨,浙江温州苍南灵溪绿都花城附近发生一起车祸,代驾人员驾驶的轿车与一辆电瓶车相撞,电瓶车上的两名女性经抢救无效均不幸遇难。8月24日,一名知情者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事故仍在处理中,暂不清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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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报道显示,一辆灰色轿车撞到树上,车头损毁严重,地上有疑似电动车的碎片,交警和消防在现场处置,旁边还有一辆救护车。22日,一位死者家属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其中一名死者是自己的小姨,21日凌晨小姨和朋友骑电动车从夜宵摊回家,在人民大道行驶时发生车祸。“监控中可以看到小车有明显超速和不规范驾驶,目前已经在考虑赔偿问题了,大概总费用有三百多万元,但再多的钱人也回不来。”
家属还提到,去世的小姨年仅19岁,原本9月开学就要上大学,“前天二姨还说要给小姨买大学用的东西,但是凌晨就出事了,很突然。”据其透露,目前代驾公司已赔偿了一部分,代驾司机也需承担赔偿责任。
24日,上述死者家属再次向极目新闻记者透露,事故仍在处理中,车主声称自己没有行车记录仪,目前还找不到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该家属还表示,代驾应承担主要责任。
同日,极目新闻记者致电当地相关部门,询问事故处理进展,对方表示暂不清楚情况,建议询问处理该起事故的民警。涉事代驾司机所属的浙江尧顺代驾公司工作人员则表示,以交警队的处理结果为准。
据媒体报道,浙江尧顺代驾公司成立于2019年,主要运营范围为温州市内苍南县、平阳县和龙港县级市,主打“19元的超低代驾起步费用”。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的介绍中,该公司表示,所有司机均经过严格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经验丰富。在代驾司机加盟要求一项,该公司的要求为:年龄23到50周岁之间,要求C1及以上驾驶证,驾龄至少3年,且在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驾驶经验则只要求熟练操作手动挡/自动挡汽车,熟悉报名区域的道路。
此事引发网友广泛关注,不少人疑惑,代驾人员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车主是否需要担责?
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一般情况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那么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代驾服务是由代驾公司提供,代驾司机是在履行职务行为过程中发生事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因此,一般情况下由代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若代驾司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代驾公司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司机追偿。
如果是车主临时雇佣个人代驾,双方形成雇佣关系,那么超出保险限额的部分,一般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若代驾司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车主可向代驾司机追偿。
如果车主对事故的发生也存在过错,明知代驾司机无资质仍让其代驾,或者车辆存在制动系统故障等安全隐患未告知代驾司机,车主可能需要与代驾司机或代驾公司根据过错程度分担赔偿责任。如果车主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如车辆不存在制动系统故障等安全隐患,也没有其他影响驾驶安全的因素,那么车主一般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