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大美遇害案家属再度提交新证据,这一消息令人震惊。据悉,参与诱骗的被告曾在酒桌上毫无顾忌地讲述作案细节,当时在场的人起初都以为他是在说胡话,并未在意。然而,这一不经意的话语却成为了关键线索,家属凭借此证据,希望能为罗大美讨回公道,让凶手受到应有的惩罚。这一细节的披露,不仅让案件有了新的转机,也让人们对真相的追寻又迈进了一步,期待司法机关能对此给予重视并公正裁决。
极目新闻记者 李贤诚
拥有百万粉丝的反串网红“罗大美”被害案迎来新进展,该案将于7月29日在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二次开庭。罗大美的妹妹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此次开庭,他们将提供新的证人证言。当初将她哥哥引诱出来的杨某,曾在一次聚餐时无意说出她哥哥被绑架遇害的过程,而当时他们家属尚未报案。
罗大美生前画面(图源:当事人社交账号)
反串网红罗大美本名尚某锋,殁年30岁。检方查明,被告人余某生在与尚某锋交往过程中,知道尚某锋是一名网红,遂产生对尚某锋实施抢劫、勒索钱财的想法。余某生与沙某姣、杨某多次商议抢劫勒索钱财。
检方起诉书显示,2023年7月5日晚,按照余某生的指使,杨某将尚某锋诱骗至南阳市一小区内余某生的租住房内。余某生将尚某锋控制后,伙同其同居女友沙某姣将尚某锋转移至南召县南河店镇桑树坪村,其间多次对尚某锋进行恐吓,胁迫尚某锋向沙某姣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账户转账。7月7日凌晨,在向尚某锋索要二百余万元后,余某生与尚某锋独处期间将其杀害并掩埋尸体。
经鉴定,尚某锋颈部受到钝性外力作用及锐器作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或(并)颈动脉离断、颈椎分离死亡。
检方认为,被告人余某生、沙某姣、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方法抢劫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余某生在抢劫被害人财物后,为逃脱法律责任,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杀人灭口,致一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2月28日,罗大美被绑架遇害案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据罗大美亲属介绍,庭上,三名被告人均有翻供。余某生否认了和被告人沙某姣的关系,也否认了此前供述的勒颈、对罗大美尸体进行割刺等细节。此外,余某生辩称,罗大美向其转账200多万元的行为出于“自愿”,不是抢劫,而是自愿赠与。
沙某姣辩称,其策划、胁迫抢劫罗大美等行为是因为其受到余某生的胁迫,而另一被告人杨某也推翻此前供述,称其不知道余某生通过他约罗大美出来是为了“抢劫”。该案当庭并未宣判。
“罗大美”妹妹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
“罗大美”的妹妹尚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哥哥被害案将于7月29日在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二次开庭。此次开庭,要就杨某和沙某姣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共犯,展开质证。有关部门也对被告杨某和沙某姣的四部手机进行信息数据恢复,相比第一次开庭,恢复了很多内容。
此外,一审开庭后,有人主动联系她,并提供了一些证据线索。“杨某是当初将我哥哥诱骗至余某生住处的人,事发后的当年七月份,在我们家属报案之前,杨某和他的朋友在一次聚餐时,借着酒劲说了一些罗大美被绑架遇害的过程,而在场的人当时还以为他说胡话。”尚女士称,这能充分说明杨某说的自己将人带到余某生的住处后什么都不知道,什么也没有参与,仅仅拿了五百元就走了,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