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令人关注的事件引发热议。一位女子在注销手机号后,竟两度被知名网文作家起诉。令人欣慰的是,目前该女子已成功撤诉。据其透露,在初审阶段,法院并未联系到她,这导致了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烦。这一事件凸显出在信息时代,手机号等个人信息的管理和保护至关重要。同时也提醒我们,在进行重要的个人行为如注销手机号时,要确保相关事宜处理得当,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困扰。
极目新闻记者 李贤诚
实习生 徐汶汐
7月17日,极目新闻报道,武汉孙女士5年前使用过的手机号注销后,被新用户注册微博并辱骂一知名网文作家。去年,孙女士被告上法庭并败诉,此后,上级法院撤销原判决让原审法院重审,她又被列入被告。23日,极目新闻记者从孙女士处获悉,22日,法院给她送达裁定书,原告撤销了对她的起诉。
泰山区人民法院7月22日裁定(图源:受访者)
极目新闻此前报道,武汉的孙女士反映,她在2019年6月至2020年1月期间,使用了一个登记在公司名下的手机号,2020年上半年,公司将该手机号收回并注销。该手机号又于2022年被他人注册了微博账号,并多次发布辱骂一晋江文学网签约作家的言论。该作家于2024年在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孙女士成了被告并且败诉。至于因何认定孙女士是涉事微博账号的使用者,法院表示,自2019年10月16日,尾号6439手机号的支付宝用户系孙女士。
孙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从未使用该手机号注册过微博账号。诽谤行为发生期间,她也未使用该手机号,直到自己被法院执行局执行,才得知此事。此前,她也未收到过任何电话通知、法院传票,以及判决书。
之后,孙女士向上级法院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今年5月,法院裁定孙女士并非侵权行为主体,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可令孙女士意想不到的是,重审时,她又成了被告。该案于7月16日开庭,当庭未宣判。
7月23日,极目新闻记者从孙女士处获悉,22日,法院给她送达了裁定书,原告已撤销了对她的起诉。记者获取的这份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于7月22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显示,准许原告王某撤回对被告孙女士的起诉。
对于该结果,孙女士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在立案前,法院需要严格把关,不能仅凭原告说法,把与此事无关的人员列为被告,“初审时,法院自始至终都没联系到我本人,导致我无法申诉,原告说什么就是什么,最后产生了一系列后续麻烦,浪费了我大量的时间精力。”
极目新闻记者就孙女士的疑惑向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反映,工作人员未对此作出回复。该工作人员表示,原告已撤回对被告孙女士的起诉,初审时自己并没有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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