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自来水异味事件引发广泛关注。涉事公司为共同持股形式,这种股权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影响责任的明确与担当。经调查发现,该公司此前曾涉多起纠纷,这一系列过往问题不禁让人对其在自来水供应环节的管理和保障能力产生质疑。共同持股虽可能带来资源整合等优势,但在面对公共安全这样的关键领域时,更需明确各股东的责任与义务,以确保供水质量和公共安全。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这类公司的监管,杜绝类似异味事件的再次发生,保障市民的用水安全。
大象新闻记者 赵全堂
据报道,近日,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及良渚街道部分区域的自来水出现了明显的异味。杭州余杭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辟谣“粪水管接错导致污水”,并称已切换了其他水源供水,同时组织人员对相关管网开展冲洗,后续将给辖区用户减免5吨的水费。
天眼查App显示,杭州余杭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7月,法定代表人为高伟兴,注册资本约4.9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自来水供应管理、工程建设、供排水设施安装等,由杭州临平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共同持股。
司法案件信息显示,该公司曾因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健康权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案由被起诉。此外,2023年2月,该公司因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被罚1.3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