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标价 1 元公然贩卖南京“红老头”相关视频,这种行为令人震惊。同时,还存在有人为其账号引流却不收钱的现象。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贩卖涉及到对历史文化和民族情感的严重亵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道德准则。律师解读指出,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国家的历史文化遗产,也伤害了民族感情,应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我们必须坚决抵制和反对任何形式的历史虚无主义和文化贩卖行为,守护好我们的历史记忆和民族精神。
极目新闻记者 杜光然
7月8日,南京江宁警方发布警情通报:焦某某(男,38岁,外省来宁人员)假扮女性,相约与多名男性发生性行为,并偷拍视频在互联网传播。网传南京60岁大叔男扮女装及与千余人发生亲密行为信息不实。目前,焦某某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被江宁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焦某某在网上被称为“红老头”“红大爷”。记者注意到,目前社交媒体上很多网友正在贩卖相关隐私视频,并标价0.5元、1元、3元不等,甚至有人为了引流不收钱。
一位出售视频的网友表示,发1元红包可以领视频,付款后她会发送聊天记录,但视频可能不全。“我也是买别人的,只有这些,卖这种视频不怎么赚钱。”
无偿提供视频的网友会引导其他人添加好友,并称自己是做演出票务代拍的,往后有需要可以联系。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卖淫秽视频属于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处拘留或罚款。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